马上评︱因产检基因检测被解聘,对女性求职者欠公平
近日,福建厦门海沧区教育局下属幼儿园教师林芳(化名)被用人单位以患有地中海贫血(简称“地贫”)、体检中隐瞒贫血病史为由通知解聘。而林芳认为自己从不贫血,不存在未如实填报“贫血”问题,要求复核解聘决定。
据媒体报道,为林芳做招聘体检的医院证实其3次体检结果均不贫血。教育部门之所以认定林芳为“地贫”病患者,依据为其在产检中的“地贫”基因检测结果。经血液科医生诊断,林芳为无症状“地贫”基因携带者,而非患者。除林芳外,厦门还有多名女教师在招考中因携带“地贫”基因被拒聘。
当地教育部门维持解聘处理的依据是《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(2018年修订)》,该办法规定,体检检出血液系统疾病,属于“不合格”。由于“地贫”属于血液系统疾病,解聘林芳看起来也有法可依。
但此事存在的争议在于,招聘体检项目中,并没有基因检测,如果求职者不自主进行基因检测,也就不会发现是携带者。用招聘体检项目之外的基因检测发现的“潜在疾病”,认定求职者体检不合格,这是不严肃、也不公平的。教育部门、学校应该依据招聘体检报告,而不是基因检测报告,判定求职者体检合格不合格。
把“地贫”基因携带者视为体检不合格,容易产生两方面问题。
一是从标准本身来说,携带“地贫”基因,并不影响本人工作、生活,也不会传染给他人,因为携带“地贫”基因就拒聘,是对“地贫”基因携带者的歧视,影响他们的公平求职、就业。
二是当前教育部门、学校发现求职者体检“不合格”,是依靠他人的举报,或者求职者自己报告在产检基因检测时发现有“地贫”基因。如果没有举报,或者求职者没有去做基因检测,那么,“地贫”基因携带者,就不会被发现。
这可能会迫使一些女性求职者,为消除被发现是“地贫”基因携带者,出现求职被拒的风险,而在产检时不做筛查“地贫”基因的检测。据报道,一位因“地贫”丢掉工作的女教师说,产检筛查“地贫”基因是为宝宝考虑,万万没想到自己因为做了筛查而丢掉工作。“如果我没有在产检时查基因,就不会在招聘体检时被卡。”
这显然对女性求职者不太公平。假如当地要做到所有求职者一视同仁,那就要在体检时,全部要求做基因检测,而不是选择性对待做过基因检测的求职者。
当然,根本问题在于体检标准把“地贫”基因携带一律视为患有“血液系统疾病”,认定为不合格。这一规定缺乏科学性、合理性。为此,要从促进公平就业出发,及时修订体检标准,据报道,广西2024年的事业单位招聘体检标准中,相关规定的表述是“地中海贫血(地贫基因携带者、静止型、轻型)且血红蛋白高于90g/L,不影响正常工作的,可给予合格。”
而在标准没有修订前,教育部门可以明确,一切以招聘体检要求的项目报告结果为准,不将基因检测结果作为招聘的依据。如此,方能更好保障女性求职者的就业公平。